一、转学对象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钱塘区申请转入公办学校:
1.钱塘区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钱塘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钱塘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二)上述儿童少年若有以下情况的不在转学对象范围内:
1.已在杭州主城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就读,但入学后未进行过搬家迁户(或为钱塘区集体户、挂靠户);
2.具有杭州市区户籍但非钱塘区户籍;
3.已在杭州市区民办学校(包含“公参民”转公学校)就读,但户籍未在钱塘区或入学前户籍已在钱塘区;
4.户籍条件未达到该年级招生时分流截点条件(举例:该年级招生时最后招收到2015年3月15日一表二户生,后面学生均被分流,那么未排在该条件之前的学生不能录取在该校);
5.原则上不接受同街道范围内的转学申请。
二、转学范围
各年级班额达上限的学校不开放转学报名;学位接近饱和的学校仅开放有空额的年级报名,按当年招生方案排序录取;学位充裕学校对符合本次转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开放报名。
(一)公办小学
1.招生时一表生分流学校(文清小学、文海小学、文海第二实验、学正小学、教研室附校、学林小学)不开放转学登记;
2.学位有空额的年级对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开放转学登记(以平台开放为准)。
(二)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按照对口小学的学区进行转学报名。
三、报名办法
钱塘区各公办初中、小学转学流程将按照“分类排序,统筹入学”的原则进行。转学录取办法参照当年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录取办法。若符合条件的登记插班生数超过学校空余学额数,则根据录取办法排序录取,未录取的插班生将结合其他学校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钱塘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入学相关”进入办理网上报名
(二)实名注册账号,根据对应类型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佐证照片或电子扫描件,核对无误后,选择报名学校完成报名。
(三)请根据当年招生文件学区范围报名对应学校,若该校显示已满,则表示该年级无空额,无法报名。错报非本学区学校,视为无效报名。
(四)在“我的报名”中查看报名情况,报名成功后等待审核录取结果,未通过的申请将在其中及时反馈,请注意查看。
四、时间安排
1.2026年春季转学登记时间:12月15日至1月15日;
2.区校两级审核时间:1月16日至1月23日;
审核完成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转学结果,请确保联系电话填报准确并保持畅通。
五、注意事项
1.集体户、挂靠户、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杭州主城区就近入学待遇,即已经凭上述条件在杭州市主城区就近入学的(非钱塘区家庭户籍)学生,钱塘区各学校不再接受转学申请。
2.申请转入年级为转入后即将就读年级,应与原就读学校年级保持连续。即秋季转学提高1个年级申请转入,春季转学年级不变。
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4.家长在进行转学报名登记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报名上传的佐证材料(户口页/高层次人才证、学籍信息表、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若在公安、人社及房产管理中心等部门查验中发现虚假信息的,立即停止录取程序。
5.转学插班系统中所报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学校空额等情况排序和统筹录取。
6.具有钱塘区户籍的年满3周岁及以上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不含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可凭钱塘区户口簿及残疾证等相关材料申请转入钱塘区启智学校,视学校班额情况决定是否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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