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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 初丁 来源:街道动态 时间:2024-9-10 16:43 热度: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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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靖江、瓜沥] 最新土地征收公告!涉及瓜沥这些地方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初丁 于 2024-9-10 16:46 编辑

近日
萧山区政府网站
公布了两则土地征收公告
一则土地征收公告和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杭萧征告〔2024〕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08月27日作出浙土字(330181)A[2024]-0017《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瓜沥镇建设工矿仓储项目,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仓储用地 。项目四至:东至中栋花木城,西至农居,南至航坞山,北至衙坎线。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杭州萧山瓜沥荣新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9.5657公顷,农用地(除林地外)0.9995公顷、建设用地8.2127公顷、林地0.3535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

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3〕106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照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标准: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杭州市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萧政办发〔2024〕11号)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按照《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安置意见》(萧政办发〔2017〕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如有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市、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省人民政府浙土字(330181)A[2024]-0017号《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八、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686872
监督电话:83893817

附件:勘测定界图
a1.png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杭萧征字〔2024〕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长利路(信益线至利农路)建设项目,拟征收杭州萧山瓜沥众安股份经济联合社、杭州萧山瓜沥开源股份经济联合社、杭州萧山瓜沥张潭(大潭)股份经济联合社、杭州萧山瓜沥长联(四联)股份经济联合社、杭州萧山益农长北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瓜沥镇(众安村,开源村,张潭村(大潭自然村),长联村(四联自然村))、益农镇(长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375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a2.png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来源:掌上瓜沥、萧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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