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者: 新湾扛把子 来源:钱塘杂谈 时间:2024-6-2 09:02 热度:12368
查看: 12368|回复: 0

[钱塘资讯] 临平区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举措

[复制链接]
本帖最后由 新湾扛把子 于 2024-6-2 09:03 编辑

临平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
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

8.jpg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公积金服务政策
本通知生效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外,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市外公积金可以经确认后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牵头单位:区公积金中心)

(二)加大购房支持力度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临平区120(含)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12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对购买临平区非住宅新建商品房800(含)平方米以上的,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对购买参与临平区“换新购”活动范围内二手住房的(以网签时间为准),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三)推进房票安置政策
对本区范围内有安置计划但尚未安置的项目,选择条件合适的作为房票安置的试点。(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四)鼓励单位职工团购
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临平区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在我区房产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购买居民家庭登记选房后的剩余新建商品住房或相对集中的二手住房。(牵头单位:区住建局、三大平台)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具体政策实施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解释。

来源丨区住建局


大江东网公众微信
微信扫一扫(hzdjd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下载钱塘网APP,即可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分享 and 收藏
超级版主

356

主题

105

回帖

932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