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湾扛把子 于 2023-7-28 09:39 编辑
近期,白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接钱塘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案件移送函,就当事人杭州物美乐沙超市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涉嫌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一案,查处办结。该案系钱塘区人防办本级移送白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办结的首案。
案件回顾
白杨街道西子阳光星城地下一层人防区域编号为112号停车位上方的地下室顶板存在被打孔并安装一根排水管的情况,该排水管用于一楼美食城商户排水,排水管直径为10厘米。
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之规定,区人防办签发杭(钱塘)人防移送字【2022】第01号案件移送函。
白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收到移送函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现场勘查,确认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现场对当事人开具《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规定期限整改违法行为。
经复查,当事人仍未将孔洞封堵,据此,白杨执法队队员依法提请立案,经调查取证,最终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此移送案件的顺利办结,是白杨街道在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划转中的有效探索和成功实践,为今后其他部门的案件移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白杨执法队供稿)
来源 | 钱塘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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