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者: 思乐乐孰乐乐 来源:钱塘杂谈 时间:2023-6-23 08:43 热度:1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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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资讯] 加微信就拿60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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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初丁 于 2023-6-24 08:44 编辑

张某经营着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推广引流业务,在找业务的时候认识了网友王某,发现只要按照甲方提供的目标客户联系方式和话术模板,拨打电话成功添加客户微信就能赚钱。两人一拍即合,一个居中牵线,一个安排引流。没承想,这个“财富密码”让他俩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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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1个微信赚60元
高报酬背后埋“地雷”

“您好,我们可以提供小额贷款,1万元每月利息只要60元,您有资金需求的话可以添加一下微信。”2020年12月,从王某处拿到电话清单和话术单后,张某便安排公司员工按照要求招揽客户。员工每天的任务就是以“XX金融”客服的名义,拨打清单上的手机号码,并按照话术模板与客户沟通,让客户搜索添加指定的微信号即可。每成功添加一个有效微信,上家向王某支付60元至65元的报酬,王某抽头10%后付给张某,公司员工则领取10元至15元的提成。

为什么加微信号就可以拿到这么高的报酬?公司员工小赵(化名)隐隐觉得不对劲,公司规模不大,既没有专业培训,入职把关也不严,不太可能和大企业有合作。更令她心惊的是,经常电话打着打着号码就被封停,前往营业厅解封,却被告知电话号码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查封,反馈给张某,他却没有解决办法。种种迹象让她意识到,公司可能掺和到了犯罪活动中,“贷款平台应当就是个幌子,那些信贷专员的微信号每天都不一样,可能就是骗子”,小赵说。还没等小赵办完辞职手续,张某被查获,该案案发。

加微信只为“请君入瓮”
遭遇“李鬼”式APP

2021年3月,张女士(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称可以提供低息贷款,还是大企业旗下的贷款平台。处在创业初期、急需资金周转的她添加了对方提供的“信贷专员”微信号,并扫码下载了一个金融App。1288元、3000元……在对方“办理免息会员、提高授信额度、银行卡填写错误、提现”等话术下,张女士陆续多次转钱到指定账户。

眼看就要放款,“信贷专员”却说还有最后一步,必须再交4800元的保险费。此时已经冷静下来的张女士回想了这几天的情况,发现自己虽然取得了1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一分钱没拿到,1万多元已打了水漂。越想越蹊跷的她选择了报案。

2022年4月,张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王某承揽为上家提供引流服务的业务,从上家处获取目标客户的电话号码,交由张某组织其公司员工拨打客户电话,按照话术诱使客户添加上家提供的微信号,依据添加微信的人数共同从上家获取报酬,并由二人进行利益分配。截至案发,张某、王某二人共同获利达35万余元,已查明的被害人被骗损失达20余万元。案发后,该网络科技公司已被注销。

2023年5月11日,钱塘区检察院就张某、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共同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35万余元,并在省级媒体上赔礼道歉。6月5日,法院判决支持了该诉讼请求。

检察官提醒

“随着网络生活日益频繁,微信账号早已成为公民个人在互联网上的第二张‘身份证’,通过结合其他信息能够迅速锁定特定自然人信息,关联了大量私人通信信息和个人财产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本案中张某、王某二人明知上家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为上家收集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不仅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也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权益,使得个人信息陷入泄露、失控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法采集、贩卖、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涉嫌违法犯罪,不要心存侥幸、贪图快钱触红线,否则最后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严惩。


来源:钱塘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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