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初丁 于 2023-5-25 17:09 编辑
案情回顾
近日,钱塘区义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夜巡查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工地时,发现工地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夜间施工。
该工地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现场有一辆混凝土车
一辆泵车正在进行作业
经查,该项目工地南侧为某中学学生宿舍,是噪声敏感建筑区域。
现场执法队员对环境噪声和背景噪声进行了检测,确认施工噪声值为74.9分贝,已属于超标范围。
该项目工地负责人现场无法出示相关审批手续,其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因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未按照规定向附近居民公告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023年中高考即将来临
除抢修抢险工程外
所有建筑工程不得在
2023 年 6 月 1 日 22 时至 6 月 10 日 6 时
2023 年 6 月 11 日 22 时至 6 月 18 日 6 时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来源:钱塘城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