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放鞭炮! 按照过往的传统, 新年到就得放鞭炮, 仿佛没有鞭炮声的新春, 总是少了那么些“年味”。
因此,逢年过节, 还是有些家庭会购置烟花爆竹, 除夕夜让它们尽情“绽放”, 营造节日气氛。
“年味”是有了, 安全却成为了一个问题, 近年来各地因烟花爆竹燃放, 造成的事故并不少见, 所以,过一个喜庆年, 但更要过一个安全年, 你我都要正视这个问题!
日前,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区的小伙伴们可要看好,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注意的那些事儿, 这里都有↓
这些区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下沙区域:下沙街道、白杨街道;
●江东区域:东至义盛路,南至义盛路,西至青六中路(横一线),北至规划北路(义蓬街道办事处北)。
●严禁销售、燃放A、B级(内筒型组合烟花直径大于30毫米)产品;
●严禁销售须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和禁止个人燃放的礼花弹、小礼花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
●严禁销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
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下沙街道、白杨街道区域。
●义蓬街道东至义盛路,南至义盛路,西至青六中路(横一线),北至规划北路(义蓬街道办事处北)区域。
●化工企业集聚区域范围内:包括外六工段化工企业区域和临江街道化工企业区域及周边五十米距离范围内。
除规定区域外,禁止下列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军事设施所在地;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发现违规者怎么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
均有权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违反通告
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具体举报电话
✔ 非法运输、燃放、存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分局)
✔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82987733(应急管理局)
✔ 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分局)
✔ 违规设摊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86926635(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举报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应奖励。
少放一次烟花爆竹, 我们的空气就多一份清新洁净, 我们的健康就多一份保障, 我们的城市就多一份文明!
来源: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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