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初丁 于 2024-8-5 17:08 编辑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建德市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钱塘区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4年7月30日杭州市钱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陈云祺为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下沙人民法庭副庭长。
(二)
任命:
唐宏韬为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上城区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1日杭州市上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春燕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华珺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杭岑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笕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易欣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九堡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晨辰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陶舒雯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姚璐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林慧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陶昱立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谢思一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曹圆圆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高箭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吴国芬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唐丹青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赵丹平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余淑男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杨文婕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高春燕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李华珺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杭岑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易欣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陶舒雯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姚璐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高箭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吴国芬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唐丹青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余淑男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杨沁如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基金小镇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挂职);
韩圣超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九堡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挂职)。
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7月30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罗林锋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二)
免去:
杜佳丽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章艳民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杭区
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4年8月2日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 翔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轶群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圣洁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临平区
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1日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於娜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何军芳的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局长职务。 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1日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雷为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应明为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建设的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佘纯洁的杭州市临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1日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哲鸣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运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超乔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临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康权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康权的杭州市临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运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尤金福的杭州市临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临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万民的杭州市临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7月31日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郭睿亭的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建德市
建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30日建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志华为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人民法庭庭长;
马有新、马艳霞、王力刚、方玉、方甜、邓太松、邓采彩、占明、卢翔、叶剑锋、叶寒星、包小妹、朱永利、朱丽红、刘云峰、刘显红、刘澍、刘燕红、江骞慈、许宏平、许烨、杜婷婷、李丽芬、李剑波、杨丽芳、杨春荣、吴红星、吴和根、吴绍明、吴胜杰、吴健蓉、余晓伟、余晓红、沈美玲、张小平、张长征、张文、张征君、张金芬、张虹艳、陈芬、陈梅飞、陈斌、陈翠珍、邵一萌、邵丽仙、林鹏、周卫群、周雪鸿、周瑾、郑志先、郑林光、郑涛、练林芬、赵李春、赵峻、胡胜和、胡燕萍、祝云苏、荷莲娟、钱映萍、徐一飞、徐成俊、徐向霞、徐宏中、徐炳云、徐凌、徐琳、凌丹丹、唐卫峰、诸静、黄一萍、黄向平、黄志荣、黄瑶、章文龙、蒋跃龙、程旻廷、程晨、舒剑、童再新、楼霞、廖志全、熊琳、潘雪莲、潘新梁等86人为建德市人民陪审员。
免去:
蔡竞燕的建德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志华的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资料/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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