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
因工作需要,钱塘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5名,所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02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资格)、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签名需手写);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首页、本人页的原件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需在2024年6月24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扫描件。
6.其他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将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9877624@qq.com(文件名:应聘+姓名+联系方式)。
(四)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司法局将会和本人进行联系、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有关人员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照50%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社区矫正业务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等,按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数和综合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放弃、弄虚作假)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平安钱塘”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驻钱塘区司法局工作,薪酬待遇参照钱塘区社工执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04咨询及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36075
监督电话:0571-895360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钱塘区司法局2024年6月24日
来源:平安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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