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丁 发表于 2024-3-11 16:36:07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



我局办理的徐某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3301145400002023085059),经我局侦查核实,涉案人员丁志刚的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62318********9239)内资金含有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为人民币壹万陆千零叁拾捌元陆角玖分(¥16038.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账户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丁志刚62318********9239内的人民币壹万陆仟零贰拾柒元柒角(¥16027.70元)系被害人徐某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俞警官   
联系电话:17799890611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2024年03月09日
来源|白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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